政策解读│生态环境部发布《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

发布时间:2025-07-17 15:04

2025年6月5日,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《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。2024年,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。

一、空气质量稳中向好
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(PM2.5)平均浓度达到29.3微克/立方米,比2023年下降2.7%;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.2%,比2023年上升1.7个百分点;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.9%,比2023年下降0.7个百分点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PM2.5平均浓度比2023年分别下降0.9%、0.9%和4.8%,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上升3.9个百分点、1.5个百分点和2.6个百分点。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共222个,比2023年增加19个城市。
二、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
地表水I~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0.4%,比2023年上升1.0个百分点;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.6%,比2023年下降0.1个百分点;210个重要湖库中,水质优良湖库数量占比为77.1%,比2023年上升2.5个百分点。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,长江流域、黄河流域、珠江流域、浙闽片河流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水质持续为优,松花江流域水质首次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。长江干流连续5年、黄河干流连续3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。全国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。地下水Ⅰ~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77.9%,比2023年上升0.1个百分点。
三、管辖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
管辖海域夏季符合一类标准的海域面积占比97.7%,比2023年下降0.2个百分点。全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,优良(一、二类)水质比例为83.7%;劣四类水质比例为8.6%,主要分布在辽东湾、长江口—杭州湾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。283个海湾单元中,162个海湾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超过85%,其中125个海湾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100%。
四、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
土壤重点风险监控点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,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。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%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,优先监管地块实施污染管控率达到75%。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%以上。
五、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
生态质量指数(EQI)值为59.95,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“二类”,表明中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、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、生态结构较完整、功能较完善。全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%,森林覆盖率超过25%。
六、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
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、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5.8%、88.2%,比2023年分别下降0.3个百分点、上升1.2个百分点。
七、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
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1级及以上的核事件或事故,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稳定在每万枚1起以下。全国辐射环境质量、重点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以及海洋辐射环境状况总体良好。
八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
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3.2%,比2023年下降1.6个百分点;天然气、水电、核电、风电、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8.6%,比2023年上升2.2个百分点。截至2024年底,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6.3亿吨,累计成交额430.33亿元。
九、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
高标准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“113+8”个城市和地区加快落实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。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,聚焦长江、黄河等重点流域,全氟化合物、抗生素等重点领域,印染、涂料等重点行业,启动两批17省份共计23个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。

 

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,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、城市生活垃圾等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情况做了统计。公报显示,经初步核算,2024年,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4.7亿吨,综合利用量为26.5亿吨,处置量为7.8亿吨。摘编如下:

1.一般工业固体废物

初步核算,2024年,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4.7亿吨,综合利用量为26.5亿吨,处置量为7.8亿吨。

2.危险废物

2.1产生情况

2024年,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.3亿吨。产生量位居前5名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,石油、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,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,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,电力、热力生产和供应业,占全国产生量的63.3%。产生量位居前5名的废物类别为HW11精(蒸)馏残渣、HW34废酸、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、HW18焚烧处置残渣、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,占全国产生量的63.7%。

2.2利用处置情况

2024年,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约1.3亿吨。其中,利用量约0.8亿吨。利用量位居前5名的废物类别为HW11精(蒸)馏残渣、HW34废酸、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、HW17表面处理废物,占利用总量的74.7%。处置量约0.5亿吨。其中,填埋处置量约1800万吨、焚烧处置量约1100万吨、物理化学处置量约620万吨、水泥密协同处置约370万吨,占处置总量的81%。处置量位居前5名的废物类别为HW18焚烧处置残渣、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、HW34废酸、HW11精(蒸馏残渣、HW49其他废物,占利用总量的65.0%。

3. 城市生活垃圾

初步核算,2024年,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6236.62万吨,无害化处理能力115.55万吨/日,无害化处理量为26198.58万吨。

4.农业固体废物

2023*年,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.4%,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.3%。2024年,农膜处置率稳定在80%以上。

5.废弃电器电子产品

2024年,全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(废电冰箱、废电视机、废空调、废洗衣机、废电脑五类)进入规范拆解处理企业进行处理的数量为9400万台(套)。拆解产物重量为265万吨,其中55万吨废塑料、3万吨废铜及其合金、3万吨废铝及合金、73万吨废铁及其合金。

6. 尾矿库

2024年,纳入环境监管的尾矿库7820座,其中一级环境监管尾矿库76座,二级环境监管尾矿库2109座,三级环境监管尾矿库5635座。

公告还对2024年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情况进行专栏发布,指出:2024 年,生态环境部高标准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印发《2024年度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推进计划》,推动“113+8个城市和地区加快落实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各地累计开展工程项目 3900 项,投入资金8800亿元,累计建设“无废细胞”2.5 万余个。支持中石化、国能集团、中国宝武、中国中化等 4 家大型央企开展“无废集团”建设试点。有序推进浙江等 20 个省份全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川渝等地区区域“无废城市”共建。制定《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进展评价办法(试行)》,开展“无废指数”研究。推进“无废城市”投融资工作,推动北京银行发布首个“无废贷”产品。推动天津、浙江、河南、广东等8个省份、7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地区办好“国际无废日”主题活动,让“无废”理念更深入人心。